俺不认识耿素玲这个人,不过今儿个却是记住了这个人
就是她提议建议外地人未满两年在北京购房应缴税,建议称,北京的公共设施是北京纳税人的钱建立起来的,非北京人购买北京房产,使用围绕房产的一系列公共设施,应该尽纳税人的义务。耿素玲认为,农民工在北京工作尚且需要交个人所得税,而外地购房人购买北京房产不交纳北京地方税,除了对北京市居民不公平外,也对多年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不公平。
我想问一下:
第一、北京的公共设施建设资金中有没有外地人的纳税成份在里面,那些在北京工作或是投资的人花的钱,那些来旅游或是观光的人花的钱,他们的税收算不算?如果算,这些税收又为你所谓的外地人做了那些服务?
第二、你怎么样去区份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?这个两年的界限你怎么样去划分?即使有方法,你是不是还会建议多设一个部门专门进行这样的手续办理和划分,进行步浪费纳税人的钱?
第三:耿素玲你是不是自打你祖辈起就是北京人?你的人大代表职务是怎么样产生的?
第四:照此推理,是否以后天津、上海、广州、重庆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等各省市是否都可以说“你是外地外,没有在我们这地方满两年,你要交XX税”,依些看来,不如各省进行自治得了,或者干脆限制外地人进入北京岂不是更好?
第五:北京是祖国的心脏,北京人也是中国人,其它各省的人也是中国人,在暂住证都逐步取消了的大环境下,你在提议究竟有多少合理性?
第六:人民赋予你的代表职务,是要你关心解决老百姓的真正困难,是要代表人民的利益,以便理好的促进社会的团结和发展,而不是让搞一些固步自封议题,请你自问:你自认为你的人大代表职务称职吗?
第七:市场经济讲得是自由发展,一视同仁,不能因为外地人或是本地人就区别对待,更不能老是想着从行政的角度去干预市场,政府讲得是对市场的指引与调控,而不是人为的加税干预!
俺一时心情不爽,写了这个文章,对于这个狗屁提议,俺权当这个姓耿的在放屁!
- 作者: 半支烟 2006年01月19日, 星期四 22:24
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日志 http://publishblog.blogdriver.com/blog/tb.b?diaryID=1119708
唉..中国人总搞些没用的理论..
非常支持!什么破代表!